资源转让协议
国家斑马鱼资源中心(CZRC)
资源转让协议(暂行)
1. 转让者拥有所提供资源的知识产权,并有权转入相关资源至中心。
2. 转让者同意赋予中心保藏、繁殖、使用和分发相关资源(见附录)的权力,所有这些权力的使用都应局限于科研范畴。
3. 转让者同意,在转入资源的同时,不附加任何条件以阻止中心向其它科研院所和非营利性机构分发相关资源。
4. 中心保证,在未征得转让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将相关资源转让给任何盈利性机构。
5. 对于提供斑马鱼突变或转基因品系的情况,转让者需要提供至少5对已经鉴定的年龄在3-9个月的成鱼;转让者仍然需要在自己的实验室饲养该品系,直到中心通知转让者已获得所捐赠品系的下一代已经鉴定的成鱼。
6. 对于提供cDNA资源的情况,转让者需要提供至少1ug的cDNA(在特定情况下,中心也可能接受保存于甘油中的转化质粒);转让者仍然需要在自己的实验室保存该cDNA资源,直到中心通知转让者已扩增鉴定该cDNA资源。
7. 转让者负责提供相关资源的详细信息,以利于中心保存、繁殖、鉴定、使用和分发相关资源。
8. 原则上,转让者负责提供该资源至中心所发生的任何准备和运输费用。
9. 在其他研究者向转让者索要中心已保藏的资源时,转让者仅需向其他研究者提供中心的相关资源信息,并建议其从中心渠道获取该保藏资源。以上建议不对转让者向其它科研或盈利性机构转让相关资源造成任何限制。
10. 中心和相关资源的接受者将努力使用相关资源来发表有关研究成果。中心将在涉及相关资源的口头报告或书面出版物中致谢转让者,除非转让者另有要求;中心将要求相关资源的接受者在类似的情况下致谢转让者,除非转让者另有要求。
斑马鱼资源转让者: |
国家斑马鱼资源中心主任:孙永华 |
(签字): |
(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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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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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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